當前位置: 主頁 > 信息

犯罪集團中從犯的刑事責任

瀏覽次數(shù):5943 發(fā)布時間:2023-06-10 14:09:34

入室搶劫中的從犯,共同犯罪中刑事責任如何承擔,共同犯罪中刑事責任的承擔:(1)主犯,它的刑事責任又分兩種情形:一是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二是對其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2)從犯,從犯的刑事責任是同主犯應負的刑事責任相比較而言,比主犯應受到的刑罰處罰要輕。法律依據(jù):《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合同詐騙罪中從犯,共同犯罪中的幫助行為如何處罰,對于幫助犯,應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就以從犯論處;如果被脅迫實施幫助行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較小作用,則應以脅從犯論處。
一、從犯的一般刑事責任原則
按照刑法第27條第2款規(guī)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在從犯刑事責任原則的具體適用中應注意以下兩點:
(1)我國刑法對從犯采取必減主義。即對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而不是“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對從犯予以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應綜合考察共同犯罪的性質(zhì)、對犯罪結果作用的大小等方面的具體情形具體確定。
二、從犯的特殊刑事責任原則
我國刑法第26條規(guī)定的是從犯的一般刑事責任原則。我國刑法分則對一些必要共犯的從犯和主犯一起規(guī)定了具體的法定刑。
如刑法第317條第1款規(guī)定,犯組織越獄罪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處的其他參加者,顯然是指組織越獄罪中的從犯。對于這種刑法分則規(guī)定了具體法定刑的從犯,應當直接按照分則的規(guī)定處罰。
對主犯的處罰
刑法對主犯的處罰包括兩種情況:
一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二是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按照該主犯在共同犯罪活動中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或者按照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由于一般主犯雖然在共同犯罪中對其所參與的犯罪起主要作用,但其畢竟還不能像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一樣,組織、策劃、指揮甚至參與犯罪集團的全部活動,因此,對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在追究刑事責任時其承擔刑事責任的范圍也與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同。他們只對自己親自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而不像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那樣要對集團所有的犯罪活動承擔刑事責任。
對共同犯罪中的從犯,處罰原則是應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司法實踐中需要根據(jù)從犯在共同犯罪當中所起的作用,同時結合犯罪情節(jié)然后再確定是從輕、減輕還是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條

共同犯罪中的從犯辯護詞,共同犯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一、主犯及其刑事責任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主犯包括兩類:一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對共同犯罪的形成、實施與完成起決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對于組織、指揮共同犯罪的人,應當按照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二、從犯及其刑事責任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脅從犯及其刑事責任
脅從犯是被脅迫參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脅下不完全自愿地參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較小作用的人。對于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jié)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故意傷害中從犯的定義,共同犯罪能否單獨認定從犯,共同犯罪中是不能單獨認定從犯的。從犯是和主犯相對應的,有主犯,才有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或者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就是主犯,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就是從犯。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單位犯罪中的從犯,共同犯罪處罰,共同犯罪處罰:(1)主犯,它的刑事責任又分兩種情形:一是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二是對其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2)從犯,從犯的刑事責任是同主犯應負的刑事責任相比較而言,比主犯應受到的刑罰處罰要輕。法律依據(jù):《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共同犯罪中從犯的是,共同犯罪怎樣處罰,(1)主犯,主要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他的刑事責任又分兩種情形:
一是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二是對其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2)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輔助作用。
刑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從犯的刑事責任是同主犯應負的刑事責任相比較而言,比主犯應受到的刑罰處罰要輕。但也不是說,所有的從犯實際受到的處罰一定比主犯輕。

對共同犯罪中的從犯,團伙犯罪怎么判,

  共同犯罪案件中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對于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提出了對自己直接實施的具體犯罪以及其結果承擔刑事責任外,還要對集團成員按該集團犯罪計劃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

  對于沒有從事組織指揮活動,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因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從犯也應對自己參與的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對于從犯應該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共同犯罪中的從犯辯護詞,共同犯罪刑事責任,

  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加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共同犯罪人除主犯、從犯、脅從犯之外,還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共同犯罪的主犯與從犯的刑事責任:

  對于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即對集團成員按該集團犯罪計劃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擔刑事責任。

  從犯也應對自己參與的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但根據(jù)刑法第27條第2款的規(guī)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六條主犯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從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共同犯罪中從犯,主犯不到案從犯能否認定,主犯不到案從犯可以認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人民法院會認定為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法律依據(jù):《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犯罪集團辯護詞,套路貸頭目怎么判,依據(jù)我國《刑法》的規(guī)定,對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會按全部罪行進行處罰,也就是說主犯要承擔全部的刑事責任,而從犯要可以從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六條【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于第三款規(guī)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以上消息來自互聯(lián)網(wǎng),本網(wǎng)不對以上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Copyright @ 2016-2022 || 河南幫幫辦法律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國家信息產(chǎn)業(yè)部備案: 豫ICP備190066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