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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辯護詞

瀏覽次數:5809 發(fā)布時間:2021-12-14 22:32:05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辯護意見,竊取個人信息構成什么罪,盜取他人個人信息可能會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y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罪辯護詞,盜取他人個人信息什么罪,盜取他人個人信息可能會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y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 辯護詞,販賣微信號量刑標準,

販賣微信號屬于違法行為,當涉及金額較大時,會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一般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設立用于實施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情節(jié)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的規(guī)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依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辯護案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量刑標準是什么,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量刑標準如下:
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guī)定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無罪案例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販賣手機卡立案標準,販賣手機卡的立案標準是其在販賣手機卡之后將其購買手機卡人的個人信息未經同意向他人提供或者公布的,其行為涉嫌成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絡或者其他途徑發(fā)布公民個人信息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侵犯公民信息罪 辯護詞,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立案標準一般是什么,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立案標準如下: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guī)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guī)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guī)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侵犯公民信息罪辯護詞,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司法解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司法解釋: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情節(jié)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為合法經營活動而非法購買、收受本解釋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guī)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一)利用非法購買、收受的公民個人信息獲利五萬元以上的;
(二)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購買、收受公民個人信息的;
(三)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實施前款規(guī)定的行為,將購買、收受的公民個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的,定罪量刑標準適用本解釋第五條的規(guī)定。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性質,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解釋是怎樣的,針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司法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此解釋規(guī)定,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的“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例辯護,獲取公民信息罪立案標準,獲取公民信息罪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guī)定,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guī)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guī)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guī)定標準一半以上的;(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十)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侵犯公民信息罪 辯護詞,銷售公民個人信息罪立案標準是怎么規(guī)定的,銷售公民個人信息罪即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立案標準:1、銷售公民個人信息被用于實施犯罪的;2、非法銷售50條以上公民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的;3、非法銷售500條以上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信息或存在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guī)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